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安排,现将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民办高校教育课题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校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三)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
(四)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6年度广东民办高校教育研究课题。。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广东民办高校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各民办高校应加强对本年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和项目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依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信誉、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单位申报课题数量,每所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并责成5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 申报事宜
(一)市社科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并提出立项名单。立项通知及获准立项名单将通知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二)市社科联将于2026年底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工作。立项课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送结项申请材料。结项鉴定“合格”等次以上的发放结项证书。
四、 奖励表彰
为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协会将成立课题评审专家组,集中对课题立项和结题进行评审。对于完成结题的课题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根据课题结题情况,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每项优秀课题给予经费补贴2000元。
五、 其他事项
(一)课题组于2026年9月9日前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报送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
(二)课题组于2026年12月20日前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三)课题组于2027年3月31日前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四) 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7年3月31日。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包含附件2:申请书(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请于2026年6月2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我校限项5项,超过限项,科研处将组织遴选评审。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二)纸质版材料。科研处将通知遴选通过名单提交纸质版申请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20-82875001
邮箱:20250814@gcc.edu.cn
科研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