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通知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一)阅读指南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上系列文件详见学校科研处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https://kyc.gcc.edu.cn/gzzd/3bb149bfeffa4843befb74f85bb69816.htm)
2.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申报限额及相关要求。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但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但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计入;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4.其余限项规定详见附件1《申请规定》。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1.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2.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3.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以上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请各项目申报人详细阅读《申请规定》中的预算编报要求。
(四)个人简历信息
1.项目申报人于系统开放之后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重要提示:2024年简历版本已经更新,切勿使用2023年版或之前的简历)
2.个人简历中的工作单位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包括单位处于“境内”或“境外”,单位名称是否完整准确)
3.项目申报人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4.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五)申请书填报要求
1.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未要求选择的应当留空。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 位数字)。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六)合作研究
1.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2.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
3.合作研究的申请人和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和合作研究单位盖章(在预算表空白处)。
4. 项目申请阶段不需要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名称及拟外拨资金比例进行简要说明;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但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签订的,可参考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研究框架协议参考模板》。
5.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七)研究期限
绝大多数项目的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的,申请人不可更改;若填报时未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人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指南要求进行填写。
二、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
1.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全部采用无纸化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亦请相关二级单位科研助理负责核实。
(二)系统申报账号
1.已有申报账号的申请人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前往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
2.对于近期调入我校工作的申请人,如已在原单位开立申报账号,可继续使用原账号,但需要自行在系统的个人信息中更改单位;
3.忘记密码的申请人可以点击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忘记密码”通过邮箱重置密码;
4.各二级单位科研助理务必于1月19日12点前填写《新增人员信息表》(附件9),此项为二级单位科研助理开通账号,方便后续开展审查。已开通的无须再重复报送,其他有申报意愿的二级单位科研助理报送!
5.此前从未开设过申报账号的申请人于填写附件《新增人员信息表》,请各二级单位科研助理汇总后于1月22日11点前将《新增人员信息表》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务必通知到位!务必信息填写完整且准确!
三、申报安排及要求
(一)项目成员查重
1.请项目申报人于2月20日17:00前填写《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查重表》(附件7)报所在二级单位科研助理。在上报查重表后,项目申报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因更换参与人导致项目超项,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查重表后,按照申报指南中项目申报人限项要求进行查重。各二级单位科研助理于2月23日11:00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查重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二)形式审查
1.请项目申报人于2月25日17:00前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科研助理,并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请二级单位科研助理于3月6日12:00前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申请书返修并通知项目申报人重新提交。
3.请二级单位科研助理于3月10日17:00前在线上报申请书到学校科研处,并汇总报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以姓名+项目类型命名)(附件3)、《XX学院2024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8)(盖章版)及可可编辑的Excel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4.学校科研处于3月11日-18日前对全校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5.学校科研处于3月19日12: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具体申报时间节点表
时间节点 |
完成内容 |
完成人及单位 |
1月19日12点前 |
开通二级单位科研助理账号 |
二级单位科研助理、科研处 |
1月22日11点前 |
分配项目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 |
项目申报人、二级单位科研助理、科研处 |
2月20日17:00 |
首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书 |
申请人 |
2月20日-3月6日12点前 |
初轮形式审查 |
二级单位科研助理 |
3月10日17点前 |
申请人网上提交最终版申请书、二级单位提交申报函及清单 |
申请人、二级单位科研助理 |
注意:3月10日为申请书最终受理截止时间,此后不再受理申请书以及任何有关申请书修改的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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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18日 |
形式审查(共2轮) |
科研处 |
3月19日12:00前 |
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报送申请书 |
科研处 |
(四)特别注意事项
1.各项目申报人如需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合作协议,请务必于3月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2.各二级单位科研助理统一汇总,于3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科研处联系人:熊志辉、王龙华、祝建波
联系方式:康小丁
邮箱地址:20210343@gcc.edu.cn
申报过程中如遇关于申报信息系统出现的技术故障或问题,请致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系统服务热线:010-62317474,或发送邮件至系统支持邮箱:support@nsfc.gov.cn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