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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广东省教育厅科技(社科)专家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广东省教育厅科技(社科)专家成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二)具有较高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科研诚信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三)具有正高职称,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熟悉科研项目申报评审规律。

(四)从事相关研究领域、方向工作累计5年以上。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629日前填写发送XX学校科技社科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至广州商学院科研处邮箱gzcckyc@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附件:

1.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广东省教育厅科技(社科)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XX学校科技(社科)专家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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