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通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社科规划课题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社科科研水平,为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贡献社科智慧。
二、 研究方向
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锚定“在新起点上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繁荣美丽”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联湾拓海的现代化特色精品城市、打造中小城市美而强的典范”的发展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潮州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潮州文化研究、基层党建等,为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出谋献策,推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附件1《潮州市2026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指南》)供申报人参考选题,申报人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定题目。
三、 课题设置
(一)课题申报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最终成果形式: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3类。自立项之日起,专著一般要求2—3年内完成,系列论文2年内完成,研究报告(调研报告)1年内完成。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全文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专著要求CIP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ISBN书号。
(三)情况说明:重点课题以专著为主要形式,约定立项资助;一般课题分立项资助和自筹资金两类。
四、 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面向社会(外市可申报),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该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并组织课题科研。条件不具备者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同时不能以正在承担的国家、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个课题。课题申报设计力求立题新颖,紧贴潮州实际,突出实践应用价值,能够为党委、政府提供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参考。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管理,严把意识形态关,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规定。要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要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五、 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承诺严守意识形态管理要求,保证不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弄虚作假等违反科研诚信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时间及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3月16日中午12时前统一将本单位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包(以“XXX学院+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共XX人)”命名)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其中,一个申报人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另同步将本单位的《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发送到邮箱。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3月16日中午12时前统一将本学院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包含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于左侧装订,签字齐全)。
(四)市社科联组织评审工作,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后公布,下达《立项通知书》,参照《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命名不规范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 孔老师
电话:020-85875001
电子邮箱:20250814@gcc.edu.cn
科研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