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黄埔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走在前、作示范,提升决策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现邀请国内社科理论专家学者参与黄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实践性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现定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开展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部分课题研究第二次专项申报,所有获得立项课题纳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范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课题
(一)一般课题
1.广州开发区整车企业开拓新能源市场的对策研究
2.基于智能化自适应系统的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创新机制研究
(二)共建课题
黄埔区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二、申报范围
国内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持过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的经验。
(三)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须对所申报的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社科立项以及已获得其他单位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下载附件《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并完成填写。
(二)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共建课题的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其他所需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或申报人自筹。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0%,项目验收合格拨付50%。
(三)申报人应按照《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规定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根据课题开展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课题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五、成果验收
(一)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形式为总研究报告和决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黄埔实际,提出具有较强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
(二)完成时间
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决策研究报告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作为最终成果的总研究报告应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验收要求
1.一般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总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和1份决策研究报告(4000-5000字)。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有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总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2.共建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决策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决策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四)成果归属
一般课题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为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建课题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由共建单位与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同所有。课题内容如需发表,需经黄埔区委宣传部同意。
(五)成果运用
1.推动各决策研究报告以《黄埔内参》等形式呈报;
2.推动课题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政策文件;
3.推动课题成果在杂志及报纸公开发表,一般课题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建课题相关知识产权由共建单位或个人与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同所有。
六、校内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注:不受理个人申报及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康小丁联系)
电子邮箱:20220326@g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