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1457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设置9个专题,其中专题一至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申报,专题五至九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申报。
(一)竞争择优类项目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支持将重大科技成果通过科普微视频、图书作品、报告、模型等方式进行科普化传播。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2020年以来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所依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一完成单位(方向一),或在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省实验室、科技领军企业、高水平研究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方向二)。每个单位限报2项。
专题二:跟着电影做科普(支持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支持策划电影系列科普活动,结合广东省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开展科普电影展映,制作科普短视频等。
专题三: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推广(支持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支持开发科学教育课程、科学实验与制作、科学秀与科普剧等科学教育资源并广泛应用推广。
专题四:基于现有科普场馆实施健康科普教育活动专项(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支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普场馆等单位,围绕公众关心的健康主题,开发健康科普展教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教育活动。申报单位须为建有科普场馆且面向公众开放的企事业单位。
(二)定向委托类项目
专题五至九分别为依托省综合性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依托主流传播平台开展常态化科普传播活动、依托广东院士联合会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入企业系列科普活动、2027年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27年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定向委托特定单位承担,我校不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避免出现挂名现象。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 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或当年度已申报2项的;
2. 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 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 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 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联合申报要求
1. 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
2. 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 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平台 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账号注册 首次申报的教师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个人信息,由学校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开通申报权限。已注册的教师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9月10日(周四)15:00前 |
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
9月11日—9月14日 |
学校科研处完成网上审核推荐 |
9月14日17:00 |
上级主管单位集中申报截止 |
请各申报人务必于9月10日(周四)17:00前在系统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 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再将任务书(一式六份)与申报书(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 专题业务咨询:020-39348210、83163940
2.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 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4
(二)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附件: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