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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通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包括: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党史研究专项、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等5个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合作类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申报、立项、中后期管理,相关合作单位负责资助并协助项目管理。

  (二)合作类专项旨在服务党委政府各战线、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各战线、各部门业务领域亟需加强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合作类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四)合作类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是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与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项目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选题方向按要求设计题目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合作类专项中的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5.申请人可自主确定课题组,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合作类专项中的两个项目。

  6.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6年5月8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7.有关专项中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5月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5月8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8.各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相关附件。

  三、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

  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gdppssp.com.cn/ 申请人登录平台后,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活页》,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二)我校申报工作关键时间节点

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截点推进,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月11日9:00 —— 管理平台正式开放申报,系统开始接收材料。

6月8日17:00 —— 校内申报审核截止,学校同步导出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科研处须在此前完成全部系统审核,请申请人务必提前提交,预留审核修改时间。汇总表以校内申报截止时间最终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准逾期提交未能纳入汇总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月9日10:00 —— 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省哲社专项+人数"(示例:管理学院+省哲社专项+3人);纸质版书面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

6月10日 —— 科研处统一办理盖章手续及寄送材料至省社科规划办。

特别提醒:本次申报周期紧凑、环节较多,请申请人尽早准备、错峰提交,切勿在截止日期当天卡点上传,以免因系统拥堵或材料退回修改影响审核进度。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转发通知,做好本单位老师的提醒与材料汇总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书》3份、《活页》5份,均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系统导出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杨老师 828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