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即将启动2016年度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共分3类: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青年研究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6年4月20日(第8周星期三)至2016年5月20日(第12周星期五)。
三、申报条件
(一)凡我校在岗负责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二)申报重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主持过1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近3年来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三)申报一般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主持或参与过1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近3年来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四)申报青年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限于没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职员工(男性不满35周岁,女性不满39周岁。下同)。其他条件不限。
(五)申报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且不得作为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申报;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申报。
(六)在研的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当年有在研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七)已获立项的厅级以上有关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的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重点研究项目应以《2016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指南》(请见附件1)提供的原题申报。不得自定标题,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凡重点研究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必须能够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对提高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二)一般研究项目及青年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依据原题申报,也可自选题目申报。
(三)重点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1~2年,一般研究项目及青年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五、项目立项
2016年度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共设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立项3项;一般研究项目及青年研究原则上立项合计不超过20项(各10项左右)。
六、结项要求
(一)重点研究项目结项,主持人应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并经专家组鉴定通过。
(二)一般研究项目和青年研究项目结项,主持人应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或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2篇,并经专家组鉴定通过。
七、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重点研究项目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一般研究项目、青年研究项目每个单位不超过5项。
(二)申请人填写《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请见附件2)于2016年5月10日(第11周星期二)之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各学院(系、部)、各基层党组织初评。
(三)各学院(系、部)、各基层党组织于2016年5月20日(第12周星期五)之前将2016年度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材料及《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3),一并递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在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网站“通知”栏目下载。
(五)报送材料
1.《申请书》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2.《论证活页》纸质件1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参与人的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均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指定邮箱。
4.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必须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能否承担该课题以及是否支持该项目的研究工作等重要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联系人:玄黎娜
联系电话:82878483
电子邮箱:zcxykyc
@126.com
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登陆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网站“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
广商研字[2016]4号关于2016年度校级课题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的通知.zip
广州商学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