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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预通知

各校属单位:

现将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广东省省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支持各高校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青年奖男性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校推荐限额

我校限额推荐1项。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因2025年教育部科技奖申报通知尚未印发,请申报者参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学校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材料报送

(一)有意申报者

由于时间紧,请有意申报者于2025年3月11日上午12:00前告之科研处,方便对接沟通。

(二)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PDF版)报送至邮箱20230112@gcc.edu.cn,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16点。

纸质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邮箱:20230112@gcc.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名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预通知

2.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