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该项目聚焦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强调应用性、对策性和成果转化,旨在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级安排,我校本年度限报1项,须通过校内遴选确定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本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方向

本次共发布28个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申报人须在所列选题方向范围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具体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但不得脱离原方向主旨。

三、申报要求

1.  研究内容须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或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2.  申报时须明确提出具体的研究思路和可操作的实践路径设计;

3.  结项时须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    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

2)     研究成果应用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旅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

3)     研究成果形成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四、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4.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得申报。

五、项目实施要求

1.  研究周期为12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计算;确需延期的,可申请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须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约2500字;

3.  最终成果:须提交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4.  资助经费:每项3—5万元;

5.  逾期未结项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六、申报限制

凡参与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校内遴选的教师,不得再参与本次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遴选。

七、校内遴选安排

1.  有意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附件材料。

2.  请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资格、选题契合度及材料规范性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杨老师邮箱: dryang73@gcc.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文旅部社科项目】+学院名称”。

3.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遴选。

4.  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择优确定1项推荐上报。通过遴选者科研处指导完成后续正式报送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