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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5年重大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理论研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级或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尚未结项的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2.申报方式:申报人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申报(请勿自拟题目),并按要求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报时间:

电子版提交: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后,于【2025年3月2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邮箱dryang73@gcc.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人力保障重大课题+申报人姓名”。电子版材料将用于后续的申报用印流程,请务必确保准时提交以及提交内容为最终定稿版本

纸质版提交: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于【2025年3月3日上午10时】前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办理盖印手续并寄出。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再受理。

二、课题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印发立项通知并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中期调度,必要时对课题予以中止、撤销和调整。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评审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研究”课题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课题计划完成时间均为2025年12月底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

三、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课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政策建议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2.成果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课题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报送等,需征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标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字样。

      四、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课题提供经费支持,每项课题不超过25万元,分两次拨付至课题承担单位银行账户,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拨付7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30%。各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套资金支持课题研究。

2.经费使用: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科研处杨老师  联系电话:82875001   

科研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