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1.本次课题限额申报,我校限额4项。
2.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原则上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二、申报人条件
课题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及修改,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前将申请书汇总后,以“单位”为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届时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校内公示后将通知相关人员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前将通过专家遴选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三份送交我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接受申请。
联 系 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电子邮箱:gzcckyc@163.com
本通知具体内容请登陆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网站“科研管理”板块“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通知
2.广东省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
3.广东省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