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质量,现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本次预申报参照第十届的申报通知,最终要求以第十一届的申报通知为准。现将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申报要求
(一)评奖范围及时限
凡本省个人或集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编撰并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纳的研究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为调研报告),均可列入评奖范围。申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成果发表时间可以延至2022年7月31日止。
(二)申报限项要求
1.各二级单位不限额申报。
2.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三)成果条件要求
1.著作
(1)著作以第1版次时间为准,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
(2)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目录及主要内容的中文翻译(不少于5000字)。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一部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以整体申报。
(4)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以版权页印数或出版社证明为准,评奖时限内同版印刷数量可累加)才可申报。须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2.论文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
(2)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通过具有证明资质的单位(如高校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并附上中文译稿。
(3)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学术文章可作为学术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标题不相同的一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学术论文进行申报。
3.调研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1)调研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须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纳。
(2)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被采纳、获得批示的时间均须在评奖时限内。
4.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
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没有取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书面采纳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教材、教辅,文学艺术类作品及其翻译成果;知识产权有争议或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成果;副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专著、论文或为第一主编的合著成果(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科研单位、企业领导干部的成果可以参评)。
5.其他申请条件参考第十届评奖通知。
二、学校相关安排
采取预申报方式。本次预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填报,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正式通知规定的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为准。
三、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只需提供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1.著作类电子版材料清单
按照《预申报评审表》、支撑证明材料(包括外文成果目录及主要内容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翻译、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顺序整理成PDF版文件;著作原件电子稿,如是译著须同时提供原著电子稿;
2.论文类电子版材料清单
按照《预申报评审表》、成果(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及其他证明材料)、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的顺序整理成PDF版文件;
3.调研报告类电子版材料清单
按照《预申报评审表》、成果(调研报告)、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的顺序整理成PDF版文件;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3月21日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预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30112@gcc.edu.cn,标题注明“单位名称+省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共计xx项)”。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联系人:李老师,邮箱20230112@gcc.edu.cn,联系电话020-82875001。
附件:
1.广州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评审表
2.广州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
3.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