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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2025 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省新材料重大专项2025 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申报相结合,申报人线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线上申报内容与线下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一致。

(二)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具体详情通过国科管系统下载。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三)各院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5 年5 月15 日上午9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盖印后返还,项目负责人自行扫描组织,再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4 月28日10:00 至2025 年5 月16 日16:00提交系统。           
     

 联系:82875001 杨老师

科研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