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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系部处、各单位: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以及委托课题。

    1、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是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亚运后续积极效应、调整经济结构、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着力建设幸福广州等为主攻方向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2、一般课题

    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是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对策性的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课题是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以及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鼓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额1—3万元。

     3、青年课题

     选题与一般课题相同。主要面向广州地区的青年学者,旨在扶持青年社科人才,培育社科研究队伍。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4、立项不资助课题

    是选题具有研究价值,且已有研究经费,经评委评审后同意立项的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5、委托课题

    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随时委托组织研究,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人每年只限申报一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只限一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4、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5、已获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6、已承担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7、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课题或者课题最终成果鉴定未获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能申报新的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8、重点课题只接受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申请,否则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主要参加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三、评审与立项

   1、对申报本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的项目均实行同行专家网上系统匿名初评,课题复评采用会议评审制。

   2、课题获准立项并签署研究协议后,先划拨课题经费的50%;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按期提交并通过验收后,再划拨余下的课题经费。

   3、课题经费统一划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4、本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时间为2011年5月。

    四、课题管理

    广州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实施严格管理。

 

   五、申报办法

    1、申请人在“广州社科网(www.gzsk.gd.cn)”或“中国广州网(www.guangzhou.gov.cn)”下载《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然后申请人登录“广州社科网(www.gzsk.gd.cn)”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网上申报的指引填写相关的申报材料。在填写系统版的《申请书》时,在《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当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评审。

    2、请各位老师在2011年3月20日前将《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以“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确保申请表的内容与系统申报内容一致)。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审核的课题将于3月28日公布,并通知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递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8483(外线)    8277(内线)

   电子邮箱:zcxyk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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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