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开展2020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开题工作,并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事宜如下:
一、开题项目的范围
1.2019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2.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
3.2020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
4.2019年度广州商学院校级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开题的内容
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建设方案为主要论证内容,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开题工作程序
(一)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及校级重大科研项目(专项项目)
1.项目组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附件2),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请各单位于5月29日(星期五)将材料纸质件一式5份送交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第一行政楼二楼右侧),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我部将在6月组织科研项目开题论证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专项项目)
1.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专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开题,各单位须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一般由3~5名(不少于3人)与项目相关学科具有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及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应具备项目内容简介、专家提问、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基本环节,开题最终结果应进行校内公示。各项目组应认真听取专家反馈意见及建议,优化项目研究方案,保证项目研究质量。
3.项目开题工作应在6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各项目所在单位将项目组已修改的《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一份送交我处,通过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项目正式实施,并按照《广州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广商研字〔2019〕9 号)使用项目启动经费。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开题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督促项目负责人优化研究方案,按期开展研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通过结项验收。
(二)各项目组应严格遵照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开题材料逾期不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立项资格,且三年内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电子邮箱:
gzcckyc@163.com
附件:
1.广州商学院2020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汇总表.xls
2.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doc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