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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汕头市2026年度社科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汕头市《关于申报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汕头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发挥社科界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 选题方向

根据下列选题方向,聚焦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某个重要问题开展研究,具体题目自行拟定。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特区实践

2.“广货行天下”的实践与探索

3.南澳总兵府历史文化研究

4.推动“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创新发展

5.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

6.以“侨”为“桥”深度融湾

7.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

8.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9.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

10.推动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11.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2.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13.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4.加强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5.传承弘扬潮汕优秀历史文化

三、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 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和成果,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为课题责任单位。

2.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立项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方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 申报课题组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应不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6人。申请人员应在相关栏目内签字。课题组成员的填报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的,每人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课题。

(二)申报课题

1. 按照选题方向进行申报,具体申报题目自拟,题目表述应科学、规范、简明。

2. 申报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 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不低于1.5万字。要求根据最新形势和情况、运用最新数据和成果,归纳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注重原创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者填写《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 由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填写《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1)。

四、 其他事项

1. 市社科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并提出立项名单。立项通知及获准立项名单将通知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2. 市社科联将于2026年底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工作。立项课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送结项申请材料。结项鉴定“合格”等次以上的发放结项证书。

五、 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包含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请书》,于2026年5月25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0250814@gcc.edu.cn。只接收单位的统一提交,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形式的提交。

(1)每位申请人发送给本单位的科研秘书的申请书需包含Word和PDF版本各一份,务必以“负责人名字+汕头社科规划申报书”命名

(2)各单位科研助理发送到科研处的汇总材料,包含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书、申报汇总表,汇总成一个文件夹,务必以“单位名称+汕头社科项目(共计XX人)”

2.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6年5月26日中午12时前报送至科研处(八教605)。包含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其中一份不装订),负责人和课题成员须签名完整,申报汇总表1份。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20-82875001

邮箱:20250814@gcc.edu.cn

科研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