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3]2号)要求,现将我校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二、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五、申报方式
1.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我校最多可申报3项。
2.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附件2),推荐单位须按推荐顺序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11点前将申请书(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若超过限项,届时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
(二)各单位于2023年4月6日11点前将通过遴选人员的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pdf格式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方式:020-82875001(康小丁联系)
邮箱:gzcckyc@163.com
附件: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