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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
  二、我校可以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数量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1项
  2.创新团队项目1项
  3.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8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10项。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上述1、2、3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1月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布后,由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在系统中填报,并于1月16日前递交纸质件至我处。
  2.上述4、5、6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1月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于1月8-10日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最终推选认定申报的项目名单,并由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并于1月16日前递交纸质件至我处。
  3.上述所有项目均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件汇总表(附件2)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月7日前报送我处。
  联 系 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5001(8403)
  电子邮箱: gzcckyc@163.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汇总表
  3.申报书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