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科研工作,活跃科研氛围,夯实教学能力基础,提高科研水平,培育科研项目,催生高质量科研成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三类。
二、申报条件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均可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二)申报重大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近5年来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三)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主持过1项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近3年来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四)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且近3年来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五)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校级项目申报;校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项目申报。
(六)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项目;在研2项以上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七)在研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项目。
三、申报要求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应以《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及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重大和重点项目申报指南》提供的选题进行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3年;一般项目自定选题进行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
(一)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3至5项,重点项目5至8项;一般项目15至20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重大项目1至2项,重点项目2至3项,一般项目5至8项。
(二)重大项目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项,重点项目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5项。
(三)立项资助经费根据《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商研字〔2015〕14号)执行,即重大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
五、结项要求
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及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结项按照《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商研字〔2015〕14号)执行之外,还必须在学校内部刊物中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于2017年12月15日(第十五周星期五)之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各单位初审。
(二)各单位初审后于2017年12月20日(第十六周星期三)之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及《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汇总表》,一并递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三)《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及《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可在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网站“最新下载”专区下载。
(四)报送材料
1.《申请书》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2.《论证活页》纸质件1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参与人的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件1份。
4.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能否承担该课题以及是否支持该项目的研究工作等重要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5001(8403)
电子邮箱:
gzcc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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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商学院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