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4]8号)有关精神,为继续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决定开展2014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委托项目、综合类教改项目和普通教改项目三类。
委托项目主要为公共平台管理类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项目,委托具体高校承担。委托项目不占用学校教改项目推荐名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表1)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二、推荐要求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带头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限额推荐。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校推荐限额(见附表2)由学校类型、本科学生数、专任教师数、学校教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因素确定。限额之内,各校自主确定不同类别教改项目数。
(三)校内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来文推荐,来文中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四)其它条件。同一学校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校区域资源共享或校际协同育人等方面的改革项目。
三、申报要求
每个单位限申报1—2项,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进行校内初评(本年度省教育厅分配我院7个推荐名额)。通过评审的项目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通过公示的项目将由科研处通知申报人递交纸质材料。
联 系 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8483
电子邮箱:zcxyk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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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2014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限额表
3.2014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科研处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