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粤文旅法〔2026〕1号)文件,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体现时代性、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应围绕课题主题,深入开展政策和对策研究分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成果的实用性与政策转化价值,力争形成对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具有参考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选题范围
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前沿动态和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初步确定2026年课题参考选题方向 12个(附件1)。 申报人可根据参考选题方向,结合自身学术专长与研究基础、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选题可不限于上述参考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结合上述课题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内最多可参与2项本次课题的研究。
4.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前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5、课题组成员须实质参加本课题的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科研和财务管理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并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6、课题申报书封面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广州商学院。
四、课题经费
(一)课题立项后,每个立项课题可先期获得补助0.5万元。立项课题经评审结项,确定为优秀的,续补1万元;确定为良好的,续补0.5万元;确定为合格的,续补0.3万元。对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我厅可根据申报人意愿出具结项证明。
(二)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财务要求进行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挪用。经费使用须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监督。
(三)对违反申报要求,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出现违背科研诚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我厅将采取撤销立项、追回课题经费等措施并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五、研究期限
课题负责人应当于2026年7月30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10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交完整结项成果。最终成果须与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视为撤销立项,我厅将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已提交结项成果但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研究期间,我厅将视情以座谈、调研等方式交流研究情况。
六、成果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全文不少于2万字。结项时须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应不高于20%。同时,须提交4000-5000字的简版结项成果。
本研究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归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未经我厅书面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包(以“XXX学院+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共XX人)”命名)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其中,一个申报人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里面包含带有申请人承诺签字的PDF版申报书(以“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可编辑的word版申报书及活页(以“姓名+项目名称+活页”命名)。另同步将本单位的《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发送邮箱。
《活页》用于匿名评审,其版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及所在单位相关信息,亦不能作出任何可供识别个人和单位信息的符号标记,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申报书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用计算机填写补充上去: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包含申报书(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签字齐全,其中一份勿装订)、活页(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命名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老师
电子邮箱:20210343@gcc.edu.cn
科研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