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开题工作,并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项目的范围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学科共建项目;
2.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1 年度高等教育专项项目;
4.广东省普通高校 2021 年度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
二、开题项目的内容
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建设方案为主要论证内容,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具体安排
(一)以上类别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开题,专家组一般由 3~5 名(不少于 3 人)与项目相关学科具有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费用从各项目组项目经费中支出。
(二)项目组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由本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三)开题工作程序及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应具备项目内容简介、专家提问、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基本环节。
(四)各项目组应认真听取专家反馈意见及建议,优化项目研究方案,保证项目研究质量。
(五)项目开题工作应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前完成,各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将项目组已修改的《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电子版(PDF 版本包括单位审核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情况汇总表》纸质件一式 1 份送交科研处。
(六)通过开题的项目将正式实施,并按照《广州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广商研字〔2019〕9 号)使用项目启动经费。
四、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开题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督促项目负责人优化研究方案,按期开展研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通过结项验收。
(二)各项目组应严格遵照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开题材料逾期不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立项资格,且三年内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电子邮箱:gzcckyc@163.com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