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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课题覆盖高校整个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课题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由省教育厅提供经费资助。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厅级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委托课题不须申报,由省教育厅直接委托。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按照省教育厅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提供的经费资助额度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二)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自定课题不予受理。在课题主标题下可设副标题,细化研究方向。   

二、课题立项   

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委托课题2项,重点课题66项,一般课题为100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为一年。   

重点资助课题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程体系研究”为特别设定课题,申报人为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程征集活动中的入选者。   

2006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题,2007年度、2008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课题(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参与者)。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专职辅导员申报,对获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将安排专门导师指导课题研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二)申报程序。此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四、其他事项   

《课题申报书》(附件2)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送科研科初审,初审同意后,申请人以书面形式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电子文档1份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送科研科,由科研科汇总后集中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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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广东省教育厅网站首页

网址: http://www.gdhed.edu.cn,路径:“本厅信息”—“思想政治”。

 

     附件:通知及附件.rar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科研处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