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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商学院2022年度科研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度科研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工作安排
    (一)开题项目的范围
      1.2021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项目。
      2.2022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课题。
    (二)项目开题的内容
      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建设方案为主要论证内容,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开题工作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开题,专家组一般由3~5名(不少于3人)与项目相关学科具有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项目组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由本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2.开题工作程序及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线下或线上均可,应具备项目内容简介、专家提问、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基本环节,开题最终结果应进行院内公示。各项目组应认真听取专家反馈意见及建议,优化项目研究方案,保证项目研究质量。
      3.项目开题工作须在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前完成,各项目所在单位将项目组已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好的《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及开题情况汇总表电子扫描件(盖二级单位公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开题材料逾期不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立项资格,且三年内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二、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项目的范围
      1.按申报计划应在2021年12月之前结项的所有上级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纵向项目);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的研究项目(横向项目);校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
     2.申请延期至2021年12月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
     1.纵向科研项目根据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的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项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横向科研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校级科研项目按照《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商研字[2015]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提交结项成果的要求
      (1) 所有结项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项成果。  
      (2)专著、译著须提交纸质原件1本(交至科研处),以及包含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3)论文须提交原件(交由所在单位核对后返还)以及包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4)专利、鉴定成果须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的原件(交由所在单位核对后返还)以及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5)成果反响须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原件(交由所在单位核对后返还)以及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6) 项目组须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 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 约5000字
       (7)项目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如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将不予结项。 
       (8)申请延期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下达单位的相关管理文件及规定执行;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课题的负责人须填写《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说明科研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三)为规范科研资料存档及便于查阅,请各项目组按照以下要求装订及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材料按照“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成果及其它佐证材料”的顺序合成电子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完整),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2.结项材料按照“封面、材料目录、立项文件或通知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成果鉴定申请表、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研究成果及其它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加装白色硬皮纸封面)的纸质件及合成电子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完整)。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工作要求
      1.所有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以及横向科研项目,校级一般科研项目、专项科研项目结项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请项目组根据二级单位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及成果鉴定工作。
     2.各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前将《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PDF版)以及本单位通过鉴定的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项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科研处组织工作要求
      1.所有纵向科研项目、校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组织结项。
      2.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前将结项材料递交至科研处,我处将组织结项评审工作。
      四、其他
      1.纵向科研项目所需表格可登陆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网站下载;横向科研项目可根据合作单位要求提交材料,如没有相关表格可采用我校有关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项的表格。
      2.校级科研项目所需表格可登陆科研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5001
      电子邮箱: gzcckyc@163.com
 
      附件: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各类表格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