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我校本年度限报1项。为做好项目组织与推荐工作,科研处将组织开展校内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我校不参与西部项目申报)。
1. 一般项目:应立足学科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围绕对推进理论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问题,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2.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艺术学领域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须具备较好前期研究基础。
3. 青年项目:旨在扶持青年人才,推进知识、理论、方法和应用创新。
二、资助额度
1.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
2.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申请人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
2.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0日后出生)。
4.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工作单位或工作站申请。
5.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
6.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可吸收境外研究人员参与。
四、申报限定要求(请务必注意)
1.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年度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年度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已于2026年4月1日前在系统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除外)。
3. 2026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其他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
4. 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或其他重大项目的教师,以及参与了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遴选者,不得再参与此次遴选。
5. 不得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直接申报,如以此为基础,须注明联系与区别,并承诺进行实质性修改,最终成果与原文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6. 不得使用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
7. 立项后发表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
五、校内遴选与材料提交安排
1. 各二级学院须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选题规范性及材料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见附件1,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杨老师邮箱:dryang73@gcc.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艺术学年度项目】+二级学院名称”。本次遴选不接受教师个人直接提交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2. 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择优确定1项推荐上报。
3. 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科研处将指导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正式系统填报。
六、其他说明
1.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 获准立项后,《申报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须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原则上须先鉴定、后出版。
3. 附件1-个人填写-学院 姓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遴选论证表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把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和形式规范关,切实提升我校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