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将组织我校2021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所有在研的未申请结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校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
(二)按申报计划应在2020年12月之前结项的所有上级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纵向项目)。
(三)按申报计划应在2020年12月之前结项的所有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的研究项目(横向项目)。
(四)按申报计划应在2020年12月之前结项的校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
(五)申请延期至2020年12月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的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项报告书,并提供相应的成果原件、中期检查或结项材料等复印件。
(二)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成果原件、中期检查或结项材料等复印件。
(三)校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由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校级一般科研项目及一般专项项目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评审。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要求按照《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商研字[2015]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结项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项成果。
(五)结项成果为专著、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结项成果为专著的,须提交1本以上著作原件。
(六)项目组须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约5000字,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
(七)提交成果的要求
1.专著、译著须提交纸质原件1本,以及包含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的电子扫描件。
2.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3.专利、鉴定成果须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4.成果反响须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等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5.项目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如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申请结项,将不予结项。
(八)申请延期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下达单位的相关管理文件及规定执行。
(九)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课题的负责人须填写《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说明科研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组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之前将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项材料递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及成果鉴定工作。
(二)各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之前填写《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本单位鉴定通过的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项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递交至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检查验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为规范科研资料存档及便于查阅,请各项目组按照以下要求装订及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材料按照“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成果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完整)。
2.结项材料按照“封面、材料目录、立项通知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成果鉴定申请表、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研究成果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加装白色封面(成果原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无须装订)。如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
纵向科研项目与横向科研项目所需表格可登陆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网站下载,校级科研项目所需表格可登陆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网站科研管理中的“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5001(8403)
电子邮箱:
gzcckyc@163.com
附件:
广州商学院科研项目各类表格.zip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