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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为广州法治建设提供法学理论与对策支持。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1. 课题类型

广州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

2. 研究内容

重点课题:三权分置机制下的数据产权法治保障路径研究

一般课题: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境外发展法律风险与防范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合规制度比较研究

青年调研项目:预防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研究

3. 经费资助标准:

课题研究经费由委托单位拨付,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资助人民币10万元(含税),一般课题资助5万元(含税),青年调研项目资助1万元(含税)。

三、申报要求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智库和具有课题研究力量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承接课题研究。申请承接课题应当组成课题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2. 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相应领域正高级职称、法律实务部门正处职及以上领导干部;一般课题的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相应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调研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属于法官检察官或法学博士生二年级以上;

3. 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成员中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课题研究涉及法学以外其他领域的,还应当有与课题相关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研究能力;

4. 课题组主持人无承接市法学会课题尚未完成的或者3年内承接的课题研究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形;

5. 课题组主持人和其他成员以往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相关的,在确定课题组时可以优先考虑。

四、课题成果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2.成果字数:重点课题不少于5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3万字,青年课题不少于1.5万字。

3.成果要报:课题在研究期限内需向广州市法学会提交研究成果要报,其中重点课题不少于2篇,一般课题不少于1篇,每篇字数3500字左右。

五、完成时间

自签订委托研究合同之日起4—6个月内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并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反馈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六、成果检测与运用

1. 各课题组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自我检测,查重率应不超过20%。超过20%不予结项。

2. 市法学会对正式结项的课题将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运用:

1)提炼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和对策建议,编辑整理成内参或要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有关部门参考运用,同时报省法学会、中国法学会。

2)优秀课题成果将在市法学会的《法治论坛》或其它形式的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作者也可以自行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成果,但应标注“该成果系广州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并及时告知市法学会。

3)鼓励课题成员多渠道对课题成果进行转化运用,并将转化情况报市法学会。

七、申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人请填写《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申请有效期内快递寄至广州市法学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13号华宇楼8楼),请注明“年度课题申报”,同时请务必将申报材料word版发至电子邮箱(gzsfxh@gz.gov.cn),邮件名注明“广州市法学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3527756。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

3.广州市法学会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公示课题评审结果,并与课题承接单位签订课题委托研究合同。

八、校内申报安排

各单位于4月14日前统一将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30112@gcc.edu.cn。课题指南和申请书请见公告附件。

联系人:李老师

广州商学院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