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要求,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各单位,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
(二)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 ”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三)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 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二、申报名额
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科研项目类型和数量,
我校可申请第二、三专项。
第二专项面向全省高校,不超过
3
项; 第三专项面向全省高校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不超过
3
项。
三、申请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
(一) 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二) 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三) 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冢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 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五) 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六)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及修改,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前将申请书汇总后,以“单位+教育科学项目”为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届时我部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在公示后通知相关人员在系统中填报。
(二)通过专家遴选的项目请于2020年7月8日(星期三)前在申报系统上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立项方式及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210.76.75.91/),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件材料。
联 系 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5001
电子邮箱:
gzcckyc@163.com
本通知具体内容请登陆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网站“科研管理”板块“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
关于转发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