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1项,校内经遴选后择优上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2.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设限额。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我部指定邮箱进行校内初评,校内评审结束后,我部将通知相关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请推荐上报项目的单位及项目组于3月1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送交至我部(第一行政楼二楼右侧)。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4.本次课题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玄老师
联系电话:82875001
电子邮箱:gzcckyc@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
5.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