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老师们认真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2、青年项目申请者及其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凡已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准立项者,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为申报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其中,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过通讯初评但未获准立项的,可直接参加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项目申请者须登陆省社科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不用交纳评审费。
(二)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50项,青年项目约60项,资助额度分为2、3、4万元三类。
(三)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同时接受申报
原委托省教育厅科研处代管的省社科规划教育学、心理学两个单列学科,自今年起统一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管理。本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本次同时接受申报,具体要求按本通知所述。
(四)关于网上申报
1、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
2、申报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老师,如果没有在省项目申报系统或专家库注册过用户帐号的,需要重新注册.(因教育学心理学申报系统已与省项目申报系统合并,原有数据被删除)
3、申请表提交之后,教学处科研科会给予反馈意见,查看反馈意见的方法: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左列“项目申报”——点击“更新项目”,请根据意见修改申请书。
4、申请书一旦通过审核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五)我院申报工作安排
1、9月5日前各位老师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书;
2、9月6日:教学处进行网上审核,各位老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3、9月7日-9月8日:各位老师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送交教学处科研科。(含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9月9日:教学处科研科整理、汇总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5、说明:
(1)每个项目需交纳评审费150元;
(2)我院学校代码为:13667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着或译着),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2、为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提升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从本年度开始,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取消学科限制。省社科规划项目所设二十个学科全面接受申报。
3、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项资助3万元。
4、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在收到立项通知之前不得提前出版申报成果,否则取消申报和立项资格。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相关材料、申报成果各一式两份(含原件一份)以及成果简介六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联系人:玄老师
电话:8277(内线) 82878483(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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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科研处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